一、主要职责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老龄工作、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区划地名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主要职责是:起草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民政行业标准。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市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