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在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上不断发力,社会救助各项制度更加健全完备、机制运行更加高效顺畅、服务管理更加便民惠民、兜底保障更加有力有效,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背景与意义
社会救助是一项基础性、兜底性的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民政部门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再到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形成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为困难群众筑起了一道兜底保障安全网。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要准确把握共同富裕背景下社会救助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从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需求出发,不断强化改革创新,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持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要实现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政策的衔接,强化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与慈善帮扶政策的整合,按照政府兜底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物质与服务相结合的要求,建立“共性+专项”扶持政策,推动低收入人口帮扶规范化、制度化;要完善社会救助的社会参与体系,在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中,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培育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加快完善社会救助服务多元供给格局,全面提升社会救助质效。
做法与成效
乌兰察布市紧紧围绕社会救助目标任务,通过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服务平台更好兜底、救助流程更加优化三个方面不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打开社会救助“新窗口”,推动救助品质“大提升”。
一是围绕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多渠道主动救助。近年来,大量非本地户籍人员因灾、因祸、因病等突发意外情况或因失业导致生活困难,需要救助帮扶的人数不断增加。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员的救助帮扶,乌兰察布市民政局健全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个案会商机制,进一步优化非本地户籍人员救助申请程序,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救急难”机制,依托乡镇民政干部、村(居)委会干部等,及时发现辖区内遭遇急难事项的家庭或个人,及时落实救助政策,妥善解决群众急难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救助政策主动告知、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救助信息主动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三主动”工作机制,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高标准建成覆盖12个救助职能部门、48类信息的社会救助对象主题库,定期开展跨部门数据比对,对低收入群体进行动态监测,确保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同时,制作救助宣传政策清单,由乡镇民政干部和村(居)委会干部开展救助政策“入户告知”。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所有低保对象及救助资金信息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围绕救助平台更好兜底,聚合力帮扶到位。制定印发《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实施方案》,充分依托社会救助协理员、网格员、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基层工作力量,构建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拓展社会救助服务范围,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综合救助拓展。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开展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灾害等方面救助。对主动发现的需救助对象,严格执行即发现即报告制度;对遭遇急难的困难群众,按照“先行救助”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后补全相关材料,并根据困难情形按程序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同时,联动各职能部门,通过第三方机构搭建救助服务网络,依托“内蒙古救助通”救助平台,打通一门受理系统、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系统,实现社会救助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精准提升社会救助效能。
三是围绕救助流程更加优化,全方位提升效能。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准入条件,加大急难临时救助力度,提高临时救助可及性和时效性,全面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数据信息共享为支撑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形成多项制度综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救助格局。创新“社会救助+大数据”模式,建成社会救助智能化系统,实现社会救助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审批的全网络运行。通过“政务云基地”全面实现新申请救助对象事前核对和在享救助对象定期核对,严把社会救助入口关。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在村(居)“两委”中组建社会救助专项协理员工作队伍,通过加强与救助对象的主动沟通,及时了解困难群众需求,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度和满意度。
思考与建议
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形成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新态势。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服务能力与保障能力,有以下工作思考和建议: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逐步扩大动态监测对象范围。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优化数据采集、分析和预警流程,将更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纳入监测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加强线上比对,民政部门将掌握的低收入人口数据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掌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失业人员、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动态掌握低收入人口就业、家庭支出、困难情形等情况。加强线下核查,组织动员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走访困难群众家庭,发现家庭状况有变化的,及时报告并将变化情况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二是聚焦数字赋能,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持续健全信息核对机制、动态监测机制和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大数据+铁脚板”,主动发现“沉默人群”,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帮扶。积极用好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监测的基础上,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对象,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满两年的对象以及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等更多有潜在困难或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分层管理、动态监测。
三是完善监测机制,形成多板块一体化监测体系。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优化社会救助监测流程,整合多部门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与协同联动。构建覆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群体等多板块的监测网络,动态掌握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确保救助政策精准落地。同时,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汇总更新相关部门专项救助的信息数据,形成“信息采集―动态监测―预警核实―救助帮扶―数据归集”的多板块一体化监测体系,推动社会救助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