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为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24〕1561号)要求,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下达2025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自治区配套部分)5164万元,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让保障对象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为全面贯彻落实为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24〕1561号)要求,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下达2025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自治区配套部分)5164万元,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让保障对象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