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乌兰察布市围绕老年人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居家+驿站”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拓展提升“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功能,擦亮“乌兰颐养”城镇养老服务品牌,全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
一、强化“三大”保障,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更有支撑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制定发展规划。印发《乌兰察布市“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围绕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制定了强化制度保障、优化设施布局、推进农村居家社区养老发展等3项具体措施,提出阶段性发展目标任务。印发《乌兰察布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服务清单,为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提供便利。推进综合发展。印发《乌兰察布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通过放宽准入条件、精简审批环节等方式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紧盯重点工作。印发《乌兰察布市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乌兰察布市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导意见》《乌兰察布市特殊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乌兰察布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乌兰察布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构建起“长期有规划、综合有保障、重点有支撑”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
二是强化设施保障。体现因地制宜。结合新建小区配建和老旧小区改造,整合利用养老机构或社区闲置房屋,充分体现“嵌入式”、“小而精”的设施改造理念,将最小空间发挥最大作用。全市建成11个县级服务中心、13个街道服务中心、74个社区服务站、76个日间照料中心和13个城镇示范综合体(驿站)。2021年以来,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14个,达标率100%。完善服务网络。所有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已全部开展运营并部分由第三方承接运营,既能开展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等社区养老功能,又能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还能将机构的医护专业力量延伸至家庭开展上门服务,服务范围基本覆盖城镇地区,初步建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真正满足了城镇老年人“家门口”养老服务需求,形成“县级—街道—社区—家庭”四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机构提质升级。开展“高品质养老机构培育行动”,成立乌兰察布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全市36个养老机构中,通过等级评定32个,通过率89%,其中被评定为五级机构1个、四级机构2个、三级机构7个、二级机构13个、一级机构9个,养老机构失能人员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形成兜底有保障、高端有选择的服务格局。
三是强化人才保障。加强人才培训。积极部署全市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任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2021年以来共培训养老护理员7083名,培训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312名,每年对养老机构院长进行轮训。成功举办3届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养老服务专业技能水平显著提高。深化校企合作。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乌兰美养老服务中心分别被评为自治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和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为全市开展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培训提供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也让我市成为全自治区为数不多的培养基地和培训基地均在同一盟市的地区。完善激励机制。为激励全市养老护理人员强化“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意识,积极组织参与全区护理员技能大赛,2个单位荣获自治区养老服务先进单位,2名工作人员荣获自治区养老服务先进个人,1名护理员荣获自治区“最美养老护理员”,2名护理员荣获自治区“最美养老护理员提名”。
二、推进“三化”建设,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更有抓手
一是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严格遵循规范。指导各服务站点按照自治区出台的19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范,从运营管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强化服务标准。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打造一批在规章制度、运营管理、服务质量方面综合能力突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干净、安全、舒适、温馨”的养老服务。实现精细服务。根据辖区老年人喜爱特点及实际情况,着力打造“一中心一特色”,对不同的养老服务中心(站)设置不同的特色服务,如老年课堂、中医特色、康复理疗、旅居养老等。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基本的生活照料和互助式养老服务。
二是推进服务供给品牌化。强化品牌引领。在全市统一“乌兰颐养”城镇养老服务品牌标识,增强公众对乌兰察布市养老服务的认知度和信任感,通过品牌效应,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培育本土企业。大力发展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组织,培育乌兰美、集宁博慈、化德莲德等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养老服务企业,引导其将机构专业力量延伸至社区和家庭,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较好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积极争取项目。乌兰察布市成功入选2025年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四子王旗成功申报全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这些项目的实施也将为乌兰察布市积累宝贵的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模式,为打响乌兰察布市养老品牌,全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三是推进服务平台信息化。推进智慧赋能。建设市养老服务调度中心,打造了全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累计为全市48.9万名老年人建立长者档案,录入养老从业人员1405人,养老机构36个,养老服务设施1027个,为老服务企业158家,进一步促进供需资源对接。不断优化功能。开通乌兰察布市智慧养老网和96111为老服务热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老人需求提供及时的上门服务,满足了老年人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助力安全监管。将22个养老服务机构视频监控接入信息平台,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对养老机构餐厅、消控室、功能室等场所进行远程视频巡查,监管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情况,消除养老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提升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实施“三项”行动,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更有质效
一是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示范行动。深入推广“居家+驿站”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在全市打造13个示范综合体(集宁区3个、剩余旗县各1个),集机构、街道、社区、驿站等服务于一体,统筹兼顾活力、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使之具备餐康医护等综合养老服务功能,发挥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作用。全市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全部通过配建医疗机构或签订就医合作协议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等服务。
二是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持续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行动,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覆盖面和服务水平。联合12部门印发《乌兰察布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将助餐服务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根据老年人助餐需求,采取“内部建”或“依托建”的方式,2024年建成老年餐厅(助餐点)183个,实现有需求的低保、特困、失能等经济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下拨各旗县老年助餐服务补贴408万元,支持引导各地形成“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
三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行动。针对特殊老年人生活需求,结合老年人家庭实际,由第三方进行专业评估和一户一策的方案设计,通过对老年人居住环境的空间改造、辅助器具和智能设备的配置等,提高老年人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2021年来共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近2万户,城乡低保和分散特困人员家庭中有改造需求的已基本改造完毕。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自治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进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持续提升城镇养老服务的专业性、便利性、可及性,让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