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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23 17:41 作者:民政局李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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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组织各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全面开展2023年度城乡低保年度复核认定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科学合理健康平稳运行。印发《2023年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民政办〔2023〕89号,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执行救助政策,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民政部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23〕52号)和《乌兰察布市城乡低保对象综合认定实施细则》(乌政办发〔2021〕37号)相关要求,切实保障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扎实推进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精准认定保障对象,通过“五个核实”(核实家庭基本状况、核实家庭经济状况、核实预警信息整改状况、核实保障水平、核实“一卡通”使用情况),重新计算在享低保对象保障补差水平,对家庭收入高于低保保障标准,财产、户籍状况不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家庭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同时,对辖区内的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排查,积极主动发现因病、因残、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对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及时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按户施保、分类救助、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目标,确保困难群众在低保救助方面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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